繳納醫保時
繳多了、繳錯了、繳重復了
怎么辦
別著急
符合這些情形的
可以申請退款
一起來看看
職工醫保費的退費處理
01
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人員4種退費情形
一次性躉繳的退費
符合享受我市職工醫保個人身份參保繳費費率優惠和財政補助(以下簡稱醫保優惠政策)的職工醫保個人參保人員,可申請退還按規定應享受的醫保優惠政策計算的費用。
按年繳費的退費
個人參保人員按年度正常繳費后,經審核符合享受醫保優惠政策,可申請退還按規定應享受醫保優惠政策計算的費用。
失業重繳的退費
個人參保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已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并繳費,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形成重復的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復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大齡下崗重繳的退費
國有企業大齡下崗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按規定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并按年繳納了醫保費,該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按照我市有關規定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繳納余命醫療費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形成在同一時間段內重復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繳費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復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02
個人參保人員死亡的退費
部分退費的情況
對一次性按二檔標準躉繳的個人參保人員在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入的個人賬戶資金)后死亡的,按其死亡當月個人賬戶劃入標準,及一次性躉繳的剩余年限(計算到月),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剩余年限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還。
對個人參保人員按二檔標準按年繳費,并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入的個人賬戶資金)后死亡的,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當年剩余月份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還。
全額退費的情況
個人參保人員在當年內完清次年1月1日起的一次性躉繳醫療保險費用后,于次年1月3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全額退還次年1月1日以后對應的參保費用。
按年度繳費的個人參保人員在當年1月31日前死亡,其繳納的當年醫療保險參保費,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全額退費。
03
個人參保與單位參保重復繳費以及退休后多繳費的退費
轉崗重復參保的退費
個人參保人員按年繳納醫保費后,轉為隨用人單位參保形成重復的繳費,期間未享受相關待遇的,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復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退休重復參保的退費
個人參保人員辦理完退休手續后仍繼續繳費,經審核其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對退休后超過醫療保險規定繳費年限多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可申請退還。對其個人賬戶按退休且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后的劃入標準和多繳費月數等進行清算,多計入額應在退費時抵扣。
04
職工醫保經辦過程中發生的錯款的以下情形也可退還
繳費年限錯認
參保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并補繳不足年限后,經重新認定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存在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申請退還。
誤進款
征繳過程中出現的錯票、職工醫保征繳計劃調整、參保單位或個人誤進款(多繳款)及其他誤進款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停保未成功
因經辦機構失誤、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職工醫保辦理停保未成功多繳醫保費,期間未享受相關待遇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手續滯后
辦理職工退休、死亡手續滯后造成多繳醫保費的,可申請辦理退費。參保職工因參保單位辦理退休手續滯后,期間形成在職與退休間的醫保待遇差額由參保單位負責參照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信息錯誤
因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等信息錄入錯誤導致的誤入賬或誤扣費,期間未享受相關待遇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居民醫保費的退費處理
01
享受財政補助的退費
對參保人員繳納居民醫保費用后,經審核符合享受財政補助,按其應享受的財政補助額退還本人繳費。
02
享受困難資助的退費
對參保人員已按規定繳納居民醫保費后,獲得有關部門批準享受資助參保資格的,按其應享受的資助額退還本人繳費。
03
死亡的退費
參保人員完清次年繳費后,且在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退還個人繳納的醫保費。
04
職工與居民本市內重繳
對職工醫保待遇正常后參加居民醫保的,由于其不屬于居民醫保參保范圍,可由參保人員提出居民醫保退費申請,核驗符合條件的辦理居民醫保退費。
05
大學生與普通居民本市內重繳
對以大學生身份參加新學年居民醫保后又以普通居民身份重復參加次年居民醫保的,屬于參保人員重復繳納,可由參保人員提出申請退還其重復繳納的大學生或普通居民醫保費,其中若已發生大學生醫保待遇的,則退還其普通居民醫保費。
06
醫保檔次變更
對上年集中籌資期參保人員申請變更當年居民醫保檔次或退費的,由于還未進入居民醫保的待遇享受期(當年的1月—12月),可由參保人員提出申請,在上年集中籌資期間自愿變更繳費檔次或退費。
07
當年9月30日后誤繳當年醫保費
按規定參保人員自愿繳費的,最遲不得晚于當年9月30日前完清當年醫保費用(即參即享人員除外)。當年9月30日后誤繳當年居民醫保費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云陽報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