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允許巡游攬客
禁止私人小客車以合乘名義從事客運經營
新修訂的《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近日,縣交通發展事務中心和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共同組織全縣道路運輸企業、駕校企業、維修企業等共同學習《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據悉,修訂后的《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共7章96條,重點從深化改革、職責劃分、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原《條例》進行了修正與完善。
新修訂的《條例》
有哪些新規?
司機們快來學習學習
禁止私人小客車
以合乘名義從事客運經營
《條例》明確了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概念,提出“私人小客車合乘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并且禁止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行為。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
不允許巡游攬客
《條例》還規范了出租汽車客運經營,并提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且要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游攬客。
連續2年信用評價不合格
將被停業整頓
《條例》還建立信用考核評價及獎懲制度。因多次嚴重超限運輸、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非法改裝、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客運經營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被納入道路運輸重點監管名單的車輛,高速公路經營者可以拒絕其駛入高速公路。
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評價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停止辦理有關業務;連續兩年信用評價不合格的,責令停業整頓;整頓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停止經營或者吊銷許可證件。
同時,《條例》建立嚴重違法主體禁業制度,明確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被吊銷從業資格證的,自被吊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從業資格證(第八十九條第一款)。
●道路運輸駕駛員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交通責任事故且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終生不得從事道路運輸駕駛活動。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酒后教學、在教學期間擅自離崗,情節嚴重的,列入教練員失信記錄,五年內不得從事駕駛培訓教學活動等。
“黑車”司機被罰2次及以上
將被暫扣駕駛證3—6月
在打擊非法營運方面,《條例》也提出構建部門間信息共享及執法協作機制。明確公安機關與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門應當建立營運車輛違法行為及駕駛員交通安全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在市、區縣政府組織領導下建立交通、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
對未經許可從事巡游車和網約車客運經營被依法處罰兩次及以上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暫扣駕駛證3—6個月,共同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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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陳彬 唐小兵)
云陽報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