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網訊(通訊員 向研)近日,云陽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鳳鳴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一輛小車將行人撞傷后逃逸。接到報警后,執勤民警火速趕往現場。
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由于地處偏僻,人員稀少也無卡口攝像頭,證據固定十分艱難。在將傷員送往醫院后,民警立即兵分兩路開展調查取證。一組人員在事故現場進行走訪調查,另一組人員通過傷者與目擊證人的描述對嫌疑車輛可能經過的路段進行仔細排查。經過兩個小時的不斷尋找,民警終于成功鎖定黑色嫌疑車輛,并隨之確定駕駛員徐某。徐某到案后,對其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經調查,徐某當時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知道自己的反光鏡掛傷行人,因內心慌亂且害怕遭到處罰,便直接駕車逃離事故現場。根據相關規定,徐某被云陽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鳳鳴中隊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十二分的處罰。
交巡警提醒,發生交通事故應停車查看并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切勿肇事逃逸,害人害己。
云陽報第20200806期